“湖泊水质问题在水里,根子在岸上,委员的建言体现了责任担当。下一步我市要坚持综合治理,从‘一湖之治’向流域治理转变,坚持依法治湖,用良法善治保护生态环境。”5月29日,湖北省黄石市政协召开“加强湖泊保护,深化流域综合治理,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”月度协商座谈会,副市长徐丹娅与政协委员面对面交流。

黄石毗邻长江,山环水绕,70个湖泊纳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,享有“百湖之市”的美誉。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大背景下,如何坚持共抓大保护、不搞大开发,“治”好小流域,“绘”就大生态?今年2月份以来,市政协成立专题调研组,重点前往福建莆田学习木兰溪治理经验,实地调研重点湖泊,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,共同分析问题、商量对策。

“要强化湖泊污染溯源工作,由湖长协调相关部门,对入湖排口、农业面源、水产养殖、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等污染源头进行排查整治,切断入湖污染源。完善湖泊生态补偿机制,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实施重点湖泊水环境治理项目。”

“要有序推进湖泊退垸(田、渔)还湖,逐步修复改善湖泊形态。完善大冶湖、保安湖、网湖等重点流域产业准入负面清单。推动化工、焦化、有色、原料药等行业重点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,强化废水收集、贮存、转运、处置全环节监督管理。”

“要加快推进重点项目,实施国家投资黄石市鄂东幕阜山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项目,开展湿地生态系统综合治理,强化湖泊内源治理,加强核心保护区空间管控。”

协商会上,委员们分别从深化河湖长制、坚持流域综合治理、加强湖泊湿地保护等不同角度协商建言,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一一回应。

“加强湖泊保护、深化流域综合治理,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,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。”市政协主席何运平表示,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,明确河湖保护重点,要统筹岸上和岸下,推进水陆共治;统筹人工和自然,匹配治理措施;统筹保护和发展,形成良性循环。

作者:徐丽婵

文字编辑:张佳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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